国家职教咨询委员会明确:1+X证书培训考核不得以营利为目的
发表时间:2020-06-09
国家职教咨询委员会明确:1+X证书培训考核不得以营利为目的
企业等机构开展1+X证书培训考核,不得以盈利为目的。6月5日,国家职业教育指导咨询委员会受权发布的《职业教育培训评价组织遴选与监督管理办法(实行)》(下称“办法”)提出这一要求。
该《办法》已由国务院职业教育工作部际联席会议审议通过,其中明确,建立培训评价组织退出机制,组织机构若违反有关规定,进行高收费或另立名目乱收费,且不按要求及时整改,将被取消参与1+X证书制度试点资格。
就业市场技术技能人才紧缺领域的证书将被优先遴选
《办法》表示,将引导社会力量积极参与1+X证书试点。具有独立法人资质的企业等主体,经公开招募、择优遴选等程序,可作为职业教育培训评价组织,负责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及标准开发建设,实施职业技能水平考核评价、颁证等相关工作,并对证书质量、声誉负责。
这一社会化评价组织须将社会效益放在首位,开展的有关证书考核行为规范、定价合理,不以营利为目的。同时,从证书标准到优先遴选的领域,《办法》强调“先进”二字。
从证书标准上,申报的证书须有相应的职业技能等级标准,有自主知识产权,内容和要求先进,体现新技术、新工艺、新规范,对接国际先进标准,有对应的企业真实岗位或岗位群,龙头企业、优质企业认可。除此之外,要求在招聘、员工绩效考评等工作中真实使用,并得到行业企业权威专家的推荐。
从教材资源上,《办法》要求所申报证书配套开发的教材(含实训规范)、考核大纲、教学案例库、题库等培训、考核资源丰富,内容先进、科学,时效性和可操作性强,“一般应有近三年出版的先进教材”。
从社会需求上,优先遴选国家重点发展产业领域、就业市场技术技能人才紧缺领域的证书;急需提高规范化水平和服务质量的社会民生领域有关证书;填补相关领域空白的证书;满足学生高质量就业与可持续发展需要的有关证书。
参与评价考核的社会化组织,一般应具有5年以上职业技能培训经验和5万人次以上的培训和实施证书考核的规模。不过,这一要求对新兴领域、紧缺领域可适当放宽要求,而行业龙头企业在申报证书时,享有优先权。
向学校捆绑销售仪器设备或被取消试点资格
《办法》表示,相关职业技能登记证书将对接录入职业技能等级证书信息管理服务平台和职业教育国家学分银行,配合对证书对应的学分银行学分进行认定。
《办法》同时建立有培训评价组织的推出机制,对考核工作组织实施不力,在考核过程中存在严重违反考核纪律、弄虚作假的;违反有关规定进行高收费或另立名目乱收费,不按要求及时整改的;借机谋取不正当利益的,如向学校捆绑销售仪器设备、实训软件等;不按要求及时更新有关职业技能等级标准、教材、考核题库的机构,或被取消其参与1+X证书制度试点资格,并从培训评价组织目录中被清除。
信息来源:南方都市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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